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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3-09-01 16:00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我院非事业编招聘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
 一、资格审查时间:2023年9月6日(星期三)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13:00—16:00,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。


 二、资格审查地点: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南院图书馆一楼大厅。


 三、资格审查办法: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,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接受现场资格审查,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。


 1.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登记表》2份,要求正反面打印,有照片,本人手写签字;


 2.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(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也可)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)1份;


 3.学历证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;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
 4.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按公告模板开具的证明,并提供与之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、复印件1份;


 5.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按公告模板开具的证明,原件、复印件1份;


 6.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、复印件1份。


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,不能参加招聘考核。


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1。岗位三(教学教辅2)笔试时间预计9月9日上午进行,具体时间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待现场资格审查后公布。各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
 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。


 附:1.参加2023年非事业编招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


   2.党员证明(模板)


   3.工作经历及岗位证明



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


2023年9月1日